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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

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《消防设施操作员

2018年第7期消防设施操作员(

2018年第6期消防设施操作员(

2018年第5期建(构)筑物消防

2018年第4期建(构)筑物消防

2018年第3期建(构)筑物消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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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校区
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北宣桥街5号
联系人:毕老师
电话:0451-82529888
手机:13204633982
大庆校区
地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昌升国际7区12栋
联系人:车老师
电话:0459-8131199/8107789
2019年第2期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中级班开课通知
报名时间:即日起——2019.8.10
开课日期:2019.8.15——2019.8.26
上课时间:8:30——11:30 13:30——16:30
消防设施操作员(中级)
一、培训对象
1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(男女不限)。
2、身体健康。
3、要求男子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,女子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。
二、申报要求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(提供所在消防相关行业单位证明)。
两个条件满足任意一个即可报名参加培训。
三、培训内容
按照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》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国家统编教材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(中级技能)》开展培训。
四、报名交费时间和地点
(一)报名时间:
即日起——2019.8.10
(二)报名地点:
大庆市龙凤区热源街昌升汽配城7区12栋 华迪消防
(三)报名咨询电话:车晓琦18645998809
(四)费用合计:每人2595元
1、培训费2220元 (含20元照相费)
2、职业技能鉴定费375元
五、培训要求
(一)报名学员需携带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二)学员报到时带身份证复印件2份,学校统一安排时间照相。
(三)培训期间不得请假,非上课时间学员实行自我管理,自觉复习所学课程。
(四)培训后经考试合格,获得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《职业培训合格证》,还要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黑龙江)站的职业技能鉴定(理论统考及实操技能考核两次考试)。才能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。
附件: